第 33 篇

苏十九/陆章 / 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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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确实,有时候会走远,让觉得想离开。可其实,能有个从20宠到40岁,把在心里装了二十年,当然稀罕,当然贪念,当然舍。夕。们有相伴到老的和恒心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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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凛看着的眼睛,看了很久很久。

终于眼,躺回椅子。“行了,去吧。飞得再,跑得再远,也管着了,都随去。,就哄吧。二三十年的事,也算为难吧?知会惹的事兜着点,隐蔽点老了,图个眼见心烦。到,就当是真把放在心了。走吧。”

余越没声,站起。走到门边时,突然回头:“说的那个卧底了,那个背叛了的卧底。有两件事错了,第是无无义。为了把走私贩的子从孤,跟们部门的至今还是单,独自把那小孩养了。第二,”余越认真地看着叶凛,“觉得好看,觉得呢?”

“是,”沉默三秒,叶凛回答:“家的最好看。”

作者有话说:再次闹心【泥垢

其实觉得这文真的和没什么关系。喜欢弱受嘛,喜欢渣受。这个番外算是有点希望。

☆、【番外】闹心(三)

叶凛有,别介绍的,路边招的,夜风流的,各种各样的,然而,只有个程晓丞。

叶凛是因为T校庆认识程晓丞的。程晓丞作为学生会部,联系往届校友,正好负责叶凛。

叶凛听着电话里那个磁的嗓音声“叶先生”,就想着为了见见这声音的主,也该去看看校庆。

去了。

还好程晓丞没让失望。斯斯文文的小孩净漂亮,带着书卷,举手投足颇有贵族少爷范,是叶凛喜欢的类型。叶凛和认识的第三天,就把

叶凛看程晓丞,真是个瓷娃娃,又听话又漂亮。其喜欢让程晓丞跪在地KOU,看着程晓丞黑亮的眼睛迷蒙起泪,真的是非常养眼的景致。

喜欢了程晓丞,喜欢睫毛,喜欢巧的脸,喜欢的脖子,喜欢弱的把程晓丞在怀里,无论如何松手。

最漂亮的娃娃哟。

叶凛怎样算是,但是的确自己所能地对程晓丞好了。程晓丞的,都给。程晓丞子,就能立刻现。

说,辈子吧,会对好的。

程晓丞平平静静的样子,乖巧地说好。

好。

个字而已,说容易得很。守着承诺,才是难事。

程晓丞三时,想叶凛帮找个政府部门的实习。

叶凛没答应。

因为叶凛觉得程晓丞是个读书的气质,心里没想让本科毕业就工作,倒希望留个学读个博,回学当个老师什么的,所以点也想把程晓丞往仕途带。

次饭局,俞思扬和程晓丞搭了话。叶凛喝了,俞思扬陪着程晓丞开车把叶凛回家。俞思扬听说程晓丞有想当公务员的意图,就地表示,现在在外部,手,让程晓丞去实习。

俩起初都瞒着叶凛。直到几个月之,叶凛因公去外部办事,见了俞思扬在办公室里和程晓丞调

个是们,个是

当时叶凛是很有揍的冲的。但是想想面子问题,为了个小和兄翻脸,太掉价。

俞思扬站,把这事明了说开了。和程晓丞两相悦,没叶凛什么事了。

叶凛已经成了多余的那个。

叶凛冷着脸,却故作度地手挥,成,愿意跟没意见。

叶凛回家,翻了翻历,从程晓丞第次给打电话,已经有年零八个月。

柜里还有程晓丞的,鞋柜里放着的鞋子,放着的枕头,室里有的毛巾,洗漱台摆着的牙刷和漱杯,甚至厨里还有没喝完的半杯果

叶凛之从未察觉,直到被即将被剥离开,才意识到,程晓丞早就成了生活的部分。

看着自己家中那些程晓丞的痕迹,只觉得万分闹心。

可是被甩了。而且是被戴了帽子,至少有几个月。

叶凛喝着闷酒,越想越窝

想了想,发了个短信给程晓丞,“回学校的时候,和打招呼的那小孩是吧?有电话发给吧。”

其实怎么记得清那小孩什么样了。就是想气气程晓丞,想表示自己在乎,走就走吧,自然有新宠,程晓丞算什么,爷无所谓。

没想到程晓丞很回了短信,发了余越的名字和号码,还说,“是对趣,可以带。”

叶凛恨得几乎把牙齿,然而还是回短信:“成,带。”

发完短信,叶凛把手机给摔了。

叶凛想表示在乎,可程晓丞比在乎。

在乎,多多少少是装的。可程晓丞的在乎,概是真的在乎。

认真就输了。叶凛对自己说。

程晓丞约了余越是10月3号。2号晚恰好叶凛和们聚会,俞思扬自然也带着程晓丞在场。叶凛喝得有点,故意地去找程晓丞的碴

当着俞思扬的面,叶凛程晓丞的肩膀,问:“晓丞,还有鞋什么的,还就扔了,没地放了。”

程晓丞摇头,“扔了吧。”

俞思扬在:“晓丞,是还有叶凛山那别墅的钥匙?还了吗?”

“还没,现在也没带在边。这样,明天反正是带余越和见面的,到时候还吧。”程晓丞说着,平静得毫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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